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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将医院推上法庭

1999-10-09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北京一位普通消费者吴代明花了三个多月的时间,终于查明他的母亲刘金兰在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18天花去的13034.79元中,有3555.4元属医院乱收费、多收费,累计达27次之多。

吴代明将该医院推上法庭,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全部退还多收款额,并赔偿因查账、交涉此事花去的相关费用和精神伤害费,合计8555.4元。9月7日,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。

78岁的刘金兰是今年5月9日因患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、肺气肿等症住入该医院的,5月28日病愈出院。其子吴代明去医务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,对收费的款额及用药数量等提出疑问,主要有两点:其一,氧气费高达4326元,住院18天,平均每天240元;其二,脂肪乳每天最多打一瓶,住院18天,尚有一周停用,怎么会打了21瓶?

医务处收费人员告诉他,医院是电脑联网计算,不会有错。

护士按每小时使用氧气3.5元计价,一天24小时,应收84元,住院不足18天,应收1512元,而实际收了4326元。错在何处?经查明,实际上使用一天氧气居然按6天计价,医务处工作人员向他解释说,负责记账的护士使用电脑还不熟练,输入有误。他越发怀疑医院收费有问题,随即要求医务处进行查账。

吴已将5月28日母亲出院时的“大病统筹格式清单”及收费发票等单据都交给了出院处,这是查账的原始凭证和线索。可是当他提出要亲自查账时,出院处工作人员声称这份“清单”及收费发票都丢了!直到7月23日才交出重新打印的账面平衡的清单。

吴代明怀疑重新打印的清单做过手脚,执意要亲自查账。

经过一番艰苦努力,吴代明终于查明,母亲在医院住院18天,该医院乱收费、多收费达27次之多,合计3555.4元。

医院承认了这个数字,表示道歉,愿将多收的款如数退还。然而,吴代明提出:还应赔偿为查账及交涉此事所受到的经济损失、精神伤害等费用。院方认为这是无理要求,拒绝赔偿,为此吴代明提起诉讼,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裁定。

吴代明说:“医院乱收费、多收费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。医院收费标准不公开,患者病历及处方不公开,是造成乱收费、多收费的直接原因。”

耿春城张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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